根据企业所得税法,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,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,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。因此,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。但是有些同学在申报1季度所得税时,却发现无法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,这是为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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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析
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制度,我们先来看一下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的截止期限:
1季度预缴截止期限由于征期内有节假日顺延至4月20日;
上年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5月31日。
也就是说,我们在做1季度预缴申报时,有可能还没有做上年的汇算清缴。在这种情况下,季度预缴时无法得到上年的亏损数据,因此就无法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。
季度预缴如果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,就需要在季度预缴申报前完成年度的汇算清缴,这样季度预缴才能取得以前年度的亏损数额,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。